霸州市文明办
关于申报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各单位,中省直驻霸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评选工作,按照市文明委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申报推荐条件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省直驻霸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处)室、车间参加单位内部的创建活动,不参与评选;不独立核算的分局、所(站)、中心等也不参与评选。
三、申报评选程序
1.单位自查申报。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乡镇、村(街)、社区、学校,对照《文明单位(乡镇、村街、学校)创建工作打分表》(见附3)所列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达到80分以上者方可申报。文明单位、乡镇、企业、学校填写《2019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表》(见附1),文明社区、村街填写《2019年度文明村街(社区)申报表》(见附2)。
2.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进行汇总初评,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推荐单位进行考核,提出文明单位建议表彰名单。
3.市文明办将拟表彰名单征求纪检、公安、法院、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信访、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意见后,提交市文明委审核,并在《新霸州》报、霸州文明网等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公示期满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命名。
四、申报内容
各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和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各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报单位在2019年度获得的廊坊市以上各类先进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仅限于本单位获得的集体荣誉,下属单位和个人获得荣誉不计在内。跨年度表彰的以表彰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申报单位在2019年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相关视频、图片资料。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19年12月20日前。
申报地点:市文明办(霸州市迎宾大厦1210房间)。
电子邮箱:wenmingban1217@sina.com。
电话:7236275。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按照文明单位创建要求坚持高标准,严把质量关,保持文明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推荐上报的名单中,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2.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荐评选文明单位工作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以评选促创建,以评选促提高,将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等工作。
3.各地各部门要将优秀先进典型经验及时上报,先进个人典型可单独推荐。
附件:1.2019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表
2.2019年度文明社区申报表
3.文明单位(乡镇、村街、学校)创建工作打分表
霸州市文明办
2019年12月2日